威远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将对威远县检验项目外送服务进行控制价的市场调研,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内容主要为:检验项目外送服务(详见附件1);
2.最高预算价:50万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3.服务地点:威远各医疗单位。
二、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注:(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若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已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执行。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禁止投标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1.根据医院临床业务需求提供相应外送检测服务,提供临床需求项目的临床知识培训、标本采集要求培训,提供委托外送检验项目标本处理、冷链运输、检测服务、账单统计/查询服务。
2.服务响应:每周提供不少于6次上门收取标本服务,派驻专人驻点处理委托检验标本,检测报告需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检测项目规定的出报告时间出具。如供应商检测报告超出约定时间而又未出具书面通知委托方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造成医疗纠纷、有群众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等),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质量保障:供应商需保证委托检验项目检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检验规范操作,并对来样检验结果负责。具有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室内质控、室间质控、异常结果处理流程、临床提出异议的检验报告处理流程等。
4.咨询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服务电话、网络查询、微信查询等多种渠道供采购人相关临床部门进行业务咨询、报告查询、账单查询统计功能。
5.冷链物流服务:供应商提供专人专车的专业冷链物流服务
务,标本箱要求具备GPS定位功能,温度监控功能,确保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及有效。
四、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2.项目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联络方式;
3.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目前为市场调研阶段,暂时不用提交公司介绍、业绩证明等其他资料。
五、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 5月 15 日至2026年 5月 19 日18:00前。
2.递交方式:网络递交资料,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008325672@189.cn,邮件命名要求:检验项目外送服务+XX公司+邮箱地址,我单位收到邮件后会通过邮箱反馈收到信息,24小时内若未接收到我单位的反馈信息,请致电:0832-8228807。
六、参与征集须知
1.潜在市场经营主体单位自愿无偿参与资料递交,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我单位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2.所有参与的潜在市场经营主体单位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在提交后不予退回。
3.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情况不予信息公开,所获取的信息仅作为内部决策参考用。
4.参与征集的供应商应保证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因投递资料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征集单位将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威远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威远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32)8228807
附件:1.检验项目清单
2.承 诺 函
威远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 14日